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应该在哪个时间点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具体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65发布日期: 2021-07-2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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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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