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让国有土地行为要不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2693发布日期: 2018-07-11 作者:四叶草

一、结论

不需要缴纳。

 

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出让土地收入归财政,如果出让环节交税相当于国家财政左兜掏右兜,没有必要。

而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二级市场转让,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三、建议

实务中,由于土地增值税税负相对较高,因此纳税人在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判断上必须非常谨慎和准确。

 

四、税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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