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汇总纳税企业,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请问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如何缴纳?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09发布日期: 2018-07-11 作者:四叶草

一、结论

在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十四条规定:“十四、关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三、建议

实务中,土地使用税是属地原则,一般均在土地所在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税法依据

1、《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十四条规定:“十四、关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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