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得税率栏和税额栏均为“*”的电话费电子发票能收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2121发布日期: 2018-05-28 作者:来迟

一、结论

可以。


二、分析

因为电信企业特点是两个税率。基础电信的是百分之十一,税率调整后为百分之十,增值电信是百分之六,电信公司收取电话费,既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十)也有百分之六。开票的时候会选择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共同的上级编码--电信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开票,税率税额在发票票面上显示“*”,这是属于汇总编码的特殊情形政策规定。


三、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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