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79发布日期: 2018-01-0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18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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