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文物、艺术品等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855发布日期: 2021-06-2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五、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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