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设施用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88发布日期: 2020-04-2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第七条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规定:“第五条 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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