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75发布日期: 2020-04-2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 第七条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第十五条 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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