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事多业经营,在判断是否符合制造业条件时,收入总额的口径如何掌握?(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28发布日期: 2021-07-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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