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医用口罩的企业,是省发改委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最近国家延长优惠政策到今年3月底,今年春节前,我们看到国外疫情严重,公司又买了一台生产设备,花了600万元,我们还能享受这个设备一次性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优惠吗?(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705发布日期: 2021-07-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3月底,对于你公司春节前购买设备未及时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可在今年预缴第一季度(或3月份)税款时进行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明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申报,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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