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是否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592发布日期: 2020-01-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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