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不满60岁,继父满60岁(生父已经去世),我在今年1月和2月享受了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是3月母亲和继父离婚,那么今年赡养老人扣除是仅可以享受这两个月的扣除还是可以享受全年的扣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664发布日期: 2021-07-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赡养老人享受扣除的终止时间为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因此,此种情况2020年可以享受全年的扣除。2021年停止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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