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交换时,纳税人如何缴纳契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321发布日期: 2021-01-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答: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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