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品业务是否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47发布日期: 2021-04-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答: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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