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发放误餐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925发布日期: 2021-10-2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