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选择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还可以追补享受政策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77发布日期: 2021-10-2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不可以。为简化操作,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第4季度或10-12月预缴申报时不再追补享受该政策,但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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