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S店,请问也必须在机动车发票上打印税收分类编码?

来源:税台网 人气:2066发布日期: 2018-07-18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现行税收文件规定,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不须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二、分析

文件规定:20181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三种,并不包括机动车销售发票。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20181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台网 税海微波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