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内完成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751发布日期: 2021-05-13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需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即5月31日前),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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