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时,对方采购的商品种类很多,能不能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2199发布日期: 2018-07-21 作者:兰溪

一、结论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二、分析

现行税收规定中,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是使用新系统开具清单,销售方既可以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也可以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政策依据


三、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2017年7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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