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用于交通运输 旅游业的船舶 航空器 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有什么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55发布日期: 2021-01-1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文件规定,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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