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支付铁路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是收据,能据以入账吗?
一、结论
自2015年11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二条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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