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每个月的征期是什么时候?(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2205发布日期: 2021-12-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的规定: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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