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吗?(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815发布日期: 2021-12-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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