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2021年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选择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次年汇算清缴时还可以享受政策吗?(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12发布日期: 2022-01-0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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