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经通过环境评价,环境监测部门已经出具的相应的检测报告,但是,排污口尚在验收之中,排污许可证尚未办理完毕,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2141发布日期: 2018-07-24 作者:张亮

一、结论

需要交纳环境保护税,只要您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了应税污染物,无论比是否验收完毕,也无论您是否取得了排污许可证,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二、分析

环境保护税是一种行为税,它仅针对特定的应税行为征收。即:向环境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这和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没有关系,如果您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了污染物,而且该污染物属于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当量值表》里所列明的污染物,就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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