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2021年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需要并入收入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省级中心)

来源:税台网 人气:4370发布日期: 2022-02-2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不需要。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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