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买半挂牵引车,前半部分为牵引车头,后半部分为挂车,应如何缴纳车辆购置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2449发布日期: 2022-02-1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规定:“一、自201871日至20216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本公告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三、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630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

因此,纳税人购买半挂牵引车,如挂车部分是单独出具合格证并附带减税标识的,挂车可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如车头与挂车是合并出具合格证的,应全额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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