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税前利润(亏损)”应如何填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24发布日期: 2022-05-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应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国家(地区)所有成员实体取得的税前利润(亏损)总和。需要注意的是,从其他成员实体收取的,在其他成员实体所属国家(地区)被认定为股息的款项,因不计入收入,因此也不计入税前利润(亏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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