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收付实现制)”应如何填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82发布日期: 2022-05-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应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国家(地区)所有成员实体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包括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从其他企业收取的款项在其他国家(地区)已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自行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由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的企业所得税补征税款等。

例如:跨国企业集团A中位于X国的B企业在某一年度在X国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从C企业收取的款项在其所属Y国已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万元,自行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10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则计算X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包含上述400万元的实际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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