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负责人反映,缓缴政策实施时,他所在企业已经缴纳了4月份费款,这种情况下,已缴纳的费款能否退还?(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618发布日期: 2022-05-2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以申请退回4月份已缴的费款。当然,这个企业也可以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