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77发布日期: 2022-06-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上述规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缴回,是指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缴回相关退税款的次数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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