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可以在这两个单位分别扣除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吗?(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961发布日期: 2022-06-0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答:如果纳税人同时有两个以上发放工资的单位,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办理扣除。两个不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分别扣除,如A单位扣赡养老人,B单位扣子女教育。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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