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理汇算清缴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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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 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本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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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