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时提示上期留抵税额错误如何操作?(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65发布日期: 2022-03-1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主表 13 行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应等于上期申报数据中的主 表 20 行期末留抵税额,可以重新提取基础数据。(若软件未提取到 数据可在填写基础数据模块填写,但必须与金三系统反馈数据一致, 若反馈数据不正确,需到所属税务机关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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