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502发布日期: 2022-06-2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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