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今年年初收到两张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以与当月抵扣。但现在对于委贷手续费发票产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仍然存疑。请问委托贷款手续费是否可以抵扣?

来源:税台网 人气:2547发布日期: 2019-03-07 作者:秦菊玲

一、结论

委托贷款手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分析

委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按委托人指定要求所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特约信托存款,贷款的对象、数量和用途均由委托人决定,信托机构只负责办理贷款的审查发放、监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计收利息等事项,不负盈亏责任。信托机构只按契约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委托方是“贷款方”,银行不是“贷款方”,银行向委托方或借款方收取手续费,属于直接提供金融服务(信托管理)收费,不属于在提供贷款服务中收取的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进项税额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台网 秦菊玲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