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中存量留抵税额指的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82发布日期: 2022-05-2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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