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代开发票时,如何选择商品编码?备注栏必须填写哪些?

来源:税台网 人气:3213发布日期: 2018-08-16 作者:一明

一、答案&分析

1.运输公司无论代开或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都需要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选择“301”开头的“货物运输”。


二、政策依据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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