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的规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启用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
目前我局的申报系统正在开发中,因此延期受理查账征收企业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查账征收企业请上门办理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请关注我局网站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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