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严格界定保障性住房适用范围和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度假村建设的指示精神,现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零的保障性住房和预征率暂按1.8%执行的度假村具体适用范围明确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零的保障性住房。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由政府确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并限定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项目,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用房、限价房以及农村危房改造。
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8%的度假村。适用范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发展第三产业、改善投资环境而鼓励建设的度假村项目,以市、县(市)、区为单位,优惠项目数额各为1-2个。具体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地税局
2010年9月20日
上一篇: 皖地税函[2010]624号 安徽省地税局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滁地税[2010]75号 滁州市地税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2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2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47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099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1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58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