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铝土矿:共伴生矿享受优惠要单独核算
- 文号:无阅读:3481发文日期: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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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钱晴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4日
贵州成黔矿产有限公司拥有一座为氧化铝项目配套的矿山,开采已逾30年,目前开采的矿区以高铁高硫矿居多,可开采的优质矿石资源有限,供货质量逐年下降。
“资源税从价计征后,税负担降下来了,对于我们这样一家处于低谷期的矿业生产销售企业是一大利好,使得我们有能力把更多资金投入到勘察资源、升级开采工艺、实现资源的有效开采上。”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改革后资源税计税依据和销售收入以及运杂费支出等直接相关,“因此,倒逼我们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规范票据取得,准确判别自用部分和收购未税矿产品部分的纳税义务,否则就会出现涉税风险。”公司财务负责人说。
在推进资源税改革的进程中,遵义市地方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需要注意相关涉税风险:一是部分纳税人仅就结算单注明销售价款为资源税计税依据,对收购方支付的超合同供矿奖励及其他价外费用未纳入,存在涉税风险。二是对于部分矿产企业剥离表层产生的矿渣及尾矿清理产生的矿产品,应及时测定是否具有共伴生矿,且需要将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方能享受税收优惠。三是企业应认真对照政策,如符合资源税减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作者单位:贵州省遵义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