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请示》(吉市地税发〔2006〕48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的规定:财务核算制定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盈利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文件中所称的“实际发生额”应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一条第3款所列举的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用关健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的支出。对实行分期摊销的,计算加计扣除时其全部金额可在当年一次性予以确认,以后年度不得重复计算。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7月14日
上一篇: 吉地税发[2006]85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吉地税发[2006]7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2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