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税务 发表日期:2020年7月3日

一、“政务速览”
01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船舶。
船舶是指:
(一) 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船舶;
(二)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船舶。
02征收方式
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等申报。
03适用税额
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
(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
(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
(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二、“网上申报方式”
01登陆方式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的待办”,选择“其他类型申报(依发生选报)”
点击申报进入。

02选择申报项目
选择“车船税申报”,进入申报。

03数据初始化
按照申报页面要求,进行数据初始化。

04填写数据
填写表2和表3,并汇总数据保存。

05切换报表
切换报表,读取数据,填写表1并保存。

06完成申报
返回申报界面,点击“申报”按钮,结束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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