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公告(第四十九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经2021年7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1年7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规定,对本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部分情形下免征或者减征具体办法决定如下:
一、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以下具体办法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 2021年第1号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6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4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