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明确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财综【2021】8号
各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我省税务部门的征管权限,现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的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具体比照税收管辖范围执行)。税务部门应积极采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征缴保障金。
机关、团体、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保障金,按照分级征收的原则,仍由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核定、征收。
二、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所征收的保障金全部直接缴入省级国库。
三、为进一步优化保障金征收管理,从2021年起保障金由原按季征收转为按年征收,统一集中在每年第三季度征收。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上一篇: 晋财税〔2021〕3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延续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 人社厅发〔2021〕43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 省级调剂金、省级储备金和费率浮动三个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9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5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9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7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9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