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鄂税发〔2018〕11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决定取消2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附件所列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24日
附件
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共2项)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1 |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小型微利企业相关证明 |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省内汇总纳税企业所属的二级分支机构,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小型微利企业相关证明。 | 不再提交。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 |
2 | 户口薄、结婚(离婚)证等资料 | 纳税人办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事项时,需提交的户口薄、结婚(离婚)证等资料。 | 不再提交。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
上一篇: (失效,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取得综合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下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取消2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4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