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等31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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