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联营房产如何计征房产税?
一、结论
根据房产投资联营的性质来划分房产税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
二、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三、建议
实务中,房产税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一直是困扰征纳双方的一个难题,尤其是一些疑难问题,因此,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业务本身的性质判断,得出相应的结论。
四、税法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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