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有关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规定,在天津市税务局下辖各征管局登记注册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地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为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申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并缴纳风险准备金,并要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缴纳义务人申报风险准备金时,主动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告税务总局相应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
存在两个及以上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成员企业的,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缴纳,并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及其他中央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缴纳的风险准备金,在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缴纳义务人原则上按季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按季缴纳确有困难的,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的,缴纳义务人应当于季度终了2个月内申报并缴纳应缴费款。按年缴纳的,应当于次年2月底前申报缴纳应缴费款。次年3月底前,税务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申报的汽油、柴油实际销售数量,开展汇算清缴工作。
三、缴纳义务人可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或使用“天津市电子税务局”(etax.tianjin.chinatax.gov.cn)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功能办理风险准备金申报缴纳事宜。
四、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的部署,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范围、征收期限、办理渠道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以确保相关征收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公告》明确了凡符合《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在天津市税务局下辖各征管局登记注册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地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为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申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并缴纳风险准备金,并要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缴纳义务人申报风险准备金时,主动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告税务总局相应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
另外,《公告》还对满足汇总缴纳条件的企业如何进行申报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明确了风险准备金的申报、缴纳期限。
(三)《公告》明确了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办理渠道。即缴纳义务人可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或使用“天津市电子税务局”(etax.tianjin.chinatax.gov.cn)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功能办理风险准备金申报缴纳事宜。
三、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0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92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61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28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350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29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3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62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131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8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92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63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61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48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46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28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350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28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24329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416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24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7025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72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29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727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50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74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642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