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一税 发文日期:2018年6月18日
编者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再次明确: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和手续费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现就该话题再次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基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简而言之,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特别规定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即: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其中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借款利息和手续费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吉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集团”)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规定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2018年7月10日被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告知,该公司在2017年度发生银行贷款利息支出38,000.00万元未取得发票,未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问:吉祥集团在2017年度发生银行贷款利息支出38,000.00万元能否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例解析】
我们知道: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都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发票只是税前扣除最重要的凭证之一。
吉祥集团在2017年度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38,000.00万元能否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重要的是该项支出是否是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吉祥公司应当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该项支出的重要证明凭证。
但是,往往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认为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时不能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不得税前扣除。
这也是目前税企争议较大的热点问题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不难看出:
1.银行的手续费支出算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
2.银行收取手续费,其需按规定缴增值税
3.银行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以,银行的手续费支出和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需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温馨提醒:银行手续费单据或利息结算单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七条规定的“税前扣除留存备查资料” ,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毫无争议的认为:银行的手续费支出和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需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并告知,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相应支出可以在实际发生的当年在税前扣除。
因此,吉祥集团在2017年度发生的未取得发票利息支出38,000.00万元,若从2018年7月10日起60天内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上一篇: 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巨增,有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也不一定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4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9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7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16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18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15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121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6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60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08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058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7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712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55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546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470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45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A版的通知
394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24366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455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29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7136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95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3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79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62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81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678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